各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为做好2023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入党材料审核工作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核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做好相应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一)审查范围
2023级新生党员包括新入校的本科生、行知学院专升本学生党员。
(二)审查的内容
1.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3)政审材料(包括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回函、政审报告等);
(4)《入党志愿书》
(5)转正申请书;
(6)《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教育登记表》(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需要有)
(7)其他重要证明材料,包括群团组织推优表、各阶段培训证明材料等。
2.审核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发展单位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培养期、发展时间、入党年龄是否符合规定等。
3.《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否符合要求。志愿书是否为新版本,志愿书中是否存在缺项、涂改和漏填、错填等问题。
4.审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认真核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字迹等,查验有关证件是否与材料相符,有无涂改及造假现象。
5.审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规范。2023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分三种类型:
(1)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的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或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向应填“中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委员会”或具体学院接收支部。
(2)省外系统转入,部分省份已与陕西省联网,直接通过系统转向各学院。(此功能尚不完善,需和新生党员明确是否发起,核实是否收到,若无法通过系统转接请采用纸质版介绍信转接)
(3)省内系统转入,网上介绍信去向在系统中选择新生所在党支部全称(如:中共西安财经大学XX学院XXX学生支部委员会)。
(三)审查的重点
按照《西安财经大学2023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着重审查:
1.入党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有严重涂抹痕迹等(签字、落款时间、党委审批印章等)。
2.审查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否年满十八周岁;
3.审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到确定发展对象是否满一年以上;
4.核查是否参加了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5.审查是否存在提前转正情况;
6.严格审查是否存在“异地入党”情况(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四)审查的相应办理和管理工作
各支部要安排专人认真审查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并对其进行党员资格审查。
1.各学生党支部在审核新生党员档案后,认真填写《西安财经大学2023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一)。对于入党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须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何时在支部大会上被吸收入党、介绍人是谁、上级党组织派人与其谈话的时间”等,调查人要对谈话情况做详细记录,被调查对象要对谈话记录签名确认。对自己无法说出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入党材料不真实的,基层党委要以函调等方式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对本人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对材料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等的新生党员,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联系原所在党组织,将材料及时补上。对新转入的未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原则上退回其发展单位,转正后再予以接收。
2.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档案材料要有专人保管,交接手续要完备,并妥善存档。
3.基层党委要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学生党支部、党小组,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基层党委对新生党员要进行党的先进性教育,提出纪律要求;对预备党员要及时安排两名联系人(正式党员)继续培养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表。
4.对于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要及时转给所在党支部,保持培养、教育工作的连贯性。各基层党委要将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进行收集、建档,登记、统计汇总,保证资料完整。
(五)基层党委审核后若无新生党员,请填写《XX学院党委关于审查2023级新生党员资格的报告》(附件三)并加盖总支章子。
二、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一)凡新生党员,应在报到后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支部书记、辅导员应及时提醒新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基层党委应指派专人统一负责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登记、保管工作。
(二)新生党员入党档案材料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查无误能确认党员身份的,基层党委须统一收齐通过审查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将组织关系待转的新生党员的基本情况填入《西安财经大学2023级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附件二)。经党总支审核,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同附件一统一于9月2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到党委组织部行政楼201办公室。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48089529@qq.com。
(三)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办理。
1.由纸质版介绍信转入的,经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入党材料审核无误后,由各学生党支部采用“省外转入”功能,将党员信息录入并提交,经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支部对党员信息在进行完善。
新生党员介绍信回执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填写并盖章。
注意:陕西省自建平台和部分省份已联网,请各支部同学院党委及时沟通,确保不落一人。
2.由省内或省外系统转入的,由各学院党委根据新生资格审查情况在系统进行接收处理,支部对系统中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是否正确,更新工作岗位;未通过的,系统予以退回,并告知学生情况。
3.完善转入党员个人信息要依据党员个人身份证、党员档案中入党志愿书等实际材料,务必一次性准确录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查阅相关档案材料予以更正;需要对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应及时联系对方提供。
4.对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入党材料审核没有通过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及时退回以免过期,党员个人信息也不能入库。
5.核对新生党员党费交纳情况,以支部为单位统一进行扫码补交,并做好之后党费交纳账单的更新工作。
6.各支部在审核完成后,要对系统进行复查,确保资格审核通过的新生党员都进入到陕西省自建系统中。
党委组织部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