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总第14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义务和权利的深入了解,进一步端正发展对象入党动机,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引导发展对象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铸牢听党话、跟党走的立身之本和政治之魂,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培训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1年以上,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且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教师学生。
三、培训时间
2023年4月24日至5月10日。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实践教学、学员自学等方式灵活进行,共30学时。
1.集中授课(15学时)。主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的方式进行,共5个专题,每个专题3学时。
2.实践教学(6学时)。行知学院党校集中组织发展对象观看专题纪录片、红色影片,聆听云党课,参观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志愿服务、优秀事迹宣讲等实践锻炼活动,进一步引导党员发展对象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
3.自主学习(6学时)。原则上与集中培训同步进行,发展对象认真学习《入党教材》(党建读物出版社),教材内容作为发展对象结业考试内容出处。同时借助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平台开展线上学习,主要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撰写心得(3学时)。在培训学习的基础上,每位学员撰写一份心得体会。
五、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由平时考勤情况(20%)、撰写心得体会(10%)和结业考试(70%)三部分构成,各部分均合格后方可结业。结业考试由西安财经大学党校统一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于5月9日中午12:20-13:50,培训考核合格者由西安财经大学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发展对象未参加培训,未取得结业证书,不得发展入党。
六、培训要求
1.充分认识发展对象培训的重要意义,坚持政治第一标准。请于4月20日前将发展对象名单(见附件1)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行知学院党校,纸质版经书记(二级学院以党总支汇总进行上报)签字后报行知学院党校办公室刘老师处(行政楼209)。
2.无故缺席缺勤1次或事假缺勤2次(含2次)的为考勤不合格。
3.凡发现代课者一律取消培训资格。
4.线上自主学习“学习强国”平台累积积分不少于400分。
5.培训结束后,学员结合培训内容撰写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心得。学习心得纸质版和线上自主学习积分表(见附件2)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行知学院党校,纸质版经书记(二级学院以党总支汇总进行上报)签字后报行知学院党校办公室刘老师处(报送时间5月9日上午10:00前)。
6.本次考试未合格者,向后延一次方可参加考试。
七、其他事宜
1.为体现发展对象培训的严肃性,参加培训的学员党课结业证仅在培训年度内统一发放,如有错误请务必于当期培训年度内解决,逾期、丢失一律不予补办,请各支部妥善保管结业证书。
2.本期培训班教学计划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XXX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24年第一期(总第14期)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册
2.XXX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第14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线上自主学习积分表(样表)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4年4月18日